一般溫升試驗試驗條件:
使用0-1氣。
使用交流電源的灶具按額定電壓供電。
電熱灶具以額定電壓下最大功率狀態(tài)工作。
試驗狀態(tài):
--燃氣灶按6.5規(guī)定的試驗狀態(tài)。
帶溫度控制器的烤箱,應將溫度控制器調至最高溫度的標示位置上。
不帶溫度控制器的烤箱,應調節(jié)燃氣量,使烤箱中心部位的溫度保持在230 C士10 °C,若達不到230C,應將燃氣閥調節(jié)到最大使用狀態(tài)。
飯鍋為注人最大燜飯量的水位狀態(tài)。
電灶頭按圖7選用試驗鍋,并加水至鍋深的三分之二位置。
電磁灶頭按圖8選用試驗鍋,并加水至鍋深的三分之二位置。
組合式灶具,根據(jù)各自的功能設定在試驗狀態(tài),同時使用全部燃燒器(包括電熱灶頭),但帶烘烤器的灶燃燒器,以灶為試驗狀態(tài)。
兼用功能灶具(兼作烘烤器的燃氣灶,兼作燃氣灶的飯鍋等),以各自的功能狀態(tài)運行。
集成灶,點燃所有燃燒器,燃氣閥門開至最大,同時運行其他組合器具,吸排油煙裝置風機關閉。
溫升試驗裝置見圖9。對于不能預埋熱電偶直接接觸熱輻射的被測物(如旋鈕、盛液盤、面
板等),熱電偶的布置方法為:在試驗狀態(tài)下,熱電偶溫度探頭置于被測物最高溫處;熱電偶
溫度探頭緊貼被測表面;定位固定好熱電偶后用10mmX10mm的耐高溫粘膠鋁箔平順
覆蓋熱電偶溫度探頭及與其相接的裸線。
灶具與測溫板的距離見圖10。
試驗方法:
點燃所有燃燒器。
將燃氣灶、烘烤器、飯鍋的燃燒器閥門開至最大,烤箱燃燒器閥門開至規(guī)定位置。
所有發(fā)熱單元按正常使用條件工作。
吸排油煙裝置風機關閉。
試驗開始時,燃氣灶置于最大負荷狀態(tài),水--煮沸,立即調到能維持輕度沸騰的最小負荷狀態(tài),并保持這種狀態(tài),直到試驗結束。
測溫部位溫升恒定后(升溫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h),立即用熱電溫度計或熱電偶(預埋在木
板內)測量并記錄表3所列(除線圈溫升)各部位的溫升。
測量完畢后,集成灶冷卻至室溫,開啟吸排油煙裝置風機設定到最高轉速擋運行,重復上面的試驗
使用超大型鍋溫升
試驗條件:
使用0-1氣。
試驗狀態(tài):
燃氣灶坐上比表18的試驗用鍋(下限鍋)直徑大4 cm的鍋,需用36 cm以上的鍋時可用桶代替。
烘烤器及烤箱不點火。
.電灶不開啟。
溫升試驗裝置見圖9。對于不能預埋熱電偶直接接觸熱輻射的被測物(如旋鈕、盛液盤、面.板等),熱電偶的布置方法為:在試驗狀態(tài)下,熱電偶溫度探頭置于被測物最高溫處;熱電偶溫度探頭緊貼被測表面;定位固定好熱電偶后用盡可能小的耐高溫粘膠鋁箔平順覆蓋熱電偶溫度探頭及與其相接的裸線。
灶具與測溫板的距離見圖10。
試驗方法:
點燃所有燃氣灶頭。
試驗開始時,燃氣灶置于最大負荷狀態(tài),水一煮沸,立即調到能維持輕度沸騰的最小負荷狀態(tài),并保持這種狀態(tài),直到試驗結束。
.測溫部位溫升恒定后(升溫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h),立即用熱電溫度計或熱電偶(預埋在木板內)測量并記錄灶具側面、后面的木壁、灶具下面的木臺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