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淋報警閥的耐火試驗在試驗裝置上進行。該裝置包括供水系統(tǒng)、流量測量儀表、溫 度測量儀表等 一只測溫熱電偶安裝在包含閥軸線的水平面上,測溫點到閥兩個法蘭盤的距離相等 距離間表面 為 10 mm,油盤面積不小于1m2。
將雨淋報警閥水平安裝在試驗裝置上,拆除閥的外部附件,閥瓣組件保持開啟位置,堵住閥體 上各開口,閥和管路中充滿水,排除空氣。 GB 5135.5- 2003 點燃被試閥門正下方的油盤,使閥門周圍空間的平均溫度保持在 8000C~ 900℃保持 15 min。到 達持續(xù)時間后,立即撲滅油盤火。1 min后試驗管路中以100 L/min流量通水 1 min, 試驗結果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采用熔點低于800℃的金屬材料或非金屬材料制作閥體和閥蓋的雨淋報警閥,按上述實驗方法進行 試驗充滿水的雨淋報警閥應能承受 800℃耐火試驗 15 min,試驗后閥瓣組件應能自由開啟,閥體應能 承受 2倍額定工作壓力的靜水壓保持 2 min,無永久變形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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