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車載診斷系統(tǒng)檢查程序。車載診斷(OBD)系統(tǒng)的檢查程序,在排放檢驗前應該連接OBD診斷儀,對受檢車輛OBD系統(tǒng)進行檢査,然后進行排放檢驗,在排放檢驗過程中,OBD檢驗儀持續(xù)讀取車輛OBD故障信息和相關數據流,直到排放檢驗結束,OBD信息傳送結束后,方可斷開OBD診斷儀。
OBD檢驗流程
1確認車型
在對車輛進行OBD檢査前,首先應確認該車型是否為配置有OBD系統(tǒng)的車型。車型確認之后,如發(fā)現OBD故障指示器(ML燈)被點亮,則要求車主維修后再進行排放檢驗。如果MIL燈未被點亮,則應將OBD診斷儀連接到受檢車輛上檢驗是否OBD系統(tǒng)故障。
2檢査故障指示器(目測法)
目測檢査儀表板上的故障指示器的狀態(tài),初步判斷車輛OBD系統(tǒng)的故障指示系統(tǒng)的工作是否正常。
2.1將受檢車輛點火開關置于“ON"后(車輛儀表指示燈被點亮),對儀表板上的指示燈進行自檢,同時OBD故障指示器(MIL燈)應被激活,暫時點亮:若故障指示器沒有被激活,說明ML燈本身存在故障,可以判定OBD檢査結果不合格。
2.2起動發(fā)動機,ML燈同時熄滅,表明車輛故障指示器工作狀態(tài)正常,車輛可能不存在確認的排放相關故障:若故障指示器繼續(xù)被點亮,表明車輛存在排放相關故障,受檢車輛需要進行維修,消除故障后重新進行排放檢驗
3讀取OBD數據
檢驗人員在完成第2.2條對故障指示器的檢査后,啟動OBD診斷儀,使用OBD診斷儀的快速檢查功能,檢査是否存在排放相關故障代碼。整個過程無需進一步進行人工操作,OBD診斷儀將自動讀出檢測結果,并將檢結果傳輸到計算機數據管理系統(tǒng)上,根據輸出的檢查結果,判斷車輛是否存在排放相關故障。
3.1將OBD診斷儀與車輛診斷接口正確連接后,如果連續(xù)兩次嘗試通訊失敗,檢測人員應確認該OBD診斷儀與其他車輛的OBD系統(tǒng)是否能夠正常進行通訊,如與其他車輛能夠正常通訊,則應進一步查詢該車輛的OBD檢査記錄,以及與該車同型號車輛的OBD檢査記錄,如有該車輛OBD通訊合格記錄或同型號車輛OBD通訊合格記錄,則判定該車OBD檢查不合格。如未發(fā)現通訊合格記錄,受檢車輛的OBD檢査結東,判定OBD檢査通過,在通訊檢査結果記錄不合格。若同型號車型OBD通訊檢査記錄(至少5臺)均不合格,應作為問題車型按規(guī)定上報。
3.2進一步查看位表板上故障指示器顯示的狀態(tài)與從OBD診斷位獲取的狀態(tài)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二者的狀態(tài)一致,并且故障指示器被熄滅,則該項檢査合格:若二者狀態(tài)一致,但是故障指示器被點亮,則該車輛存在與排放相關的故障,車輛排放檢驗不合格,需要進行維修后復檢:若二者狀態(tài)不一致,判定車輛OBD不合格,需要維修后進行復檢,同時作為問題車型上報
3.3對己通過3.2條檢查的車輛,應對其診斷就緒狀態(tài)( Readiness)進行檢查,就緒狀態(tài)未完成項應不超過2項。如果發(fā)現受檢車輛的就緒狀態(tài)未完成項超過2項,應暫停排放檢驗,要求將該車輛充分行駛后再進行檢測。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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